2016年5月15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颁发的《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宁波)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宁波市律师协会主办,宁波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承办,宁波大学法学院协办的“首届知识产权天一论坛”在宁波海逸大酒店成功举行。参加本次论坛的除了有来自各级法院的诸位法官、宁波及台州的170多位律师同仁、宁波大学法学院的师生、中国(宁波)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等知识产权保护共同体的成员,还有来自宁波海关、各个公证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律商联讯、文化研究院的朋友。
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朱代红庭长、宁波市科技信息研究院(中国(宁波)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胡惠萍副院长、宁波市律协副会长叶明律师作了简要而又意义深远的开场致辞后,首届宁波知识产权天一论坛就此正式拉开帷幕。
本次论坛有幸邀请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长李剑法官对最近公布的《专利法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进行讲解。李法官将具体案例和《专利法司法解释二》条文相结合,深入浅出地分析了《专利法司法解释二》对专利诉讼中“周期长、举证难、赔偿低”问题的解决机制,还厘清了专利权的一些边界问题。而针对李法官的讲解,论坛的其他参与者也积极提出了诸多问题,与李法官进行了思想的碰撞。
接着,宁波市科技信息研究院(中国宁波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胡惠萍副院长作了题为《宁波市专利保护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的演讲,从专利保护总体情况、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特点、打造多元化的知产保护机制三个方面分析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描绘了未来知识产权保护的蓝图。随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马洪副庭长、宁波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吕甲木律师分别作了题为《抵触申请抗辩的探讨》和《论先用权必要准备的认定》的专题性报告,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这两个专利法上的专业问题进行了细致地讲解。
当天下午的活动,在宁波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严宁荣律师对主讲人马东晓律师激情洋溢地介绍中拉开了帷幕,马东晓律师是北京市律师协会专利法委员会副主任、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也是“乔丹”案、“苹果与唯冠IPAD案”、“城隍”商标案、“廖记棒棒鸡”案等引起广泛社会关注的大案的代理人。马东晓律师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等具体法律条文和《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这一司法政策出发,结合其所办理的这些具体案件,讲述了商标授权确权中的一些法律问题。
随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何琼法官作了题为《从“不二家”案看商标保护范围》的报告。接着,浙江大学博士后、宁波大学新晋讲师王哲老师对其所关注的海峡两岸商标抢注情况结合“台湾五十岚”、“雅迪”等具体商标进行了分析。然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原资深法官、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合伙人方双复律师从商标反向混淆的主体、商标和产品关联性、侵权行为、主观要件等一些方面细致地与论坛的参与者们进行了商标反向混淆问题的探讨。最后,浙江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兼宁波律协知产委副主任黄妙律师通过其最近承办的一个知识产权非诉的案子作了题为《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的报告。
论坛最后,在宁波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杜晶律师主持下进行了一轮提问环节,首届知识产权天一论坛也就此顺利落下帷幕。经过一天紧张激烈的交流,各位论坛参与者都有所获益,也期待着第二届知识产权天一论坛的到来。
(稿件来源: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杜晶、陈睿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