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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分析报告

时间:2019-04-19 13:04:18 阅读

    为有效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深化司法大数据挖掘利用,展示浙江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果,本次分析报告围绕2018年全省知识产权案件特点、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情况,通过大数据分析方式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发展态势进行解读。

    2018年,浙江法院共新收一审、二审、再审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0371件,审结27526件。其中,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8276件和25549件,民事二审案件1708件和1563件,民事再审案件(含申诉)72件和81件。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257件和277件,对533人作出有罪判决并生效。新收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28件,审结24件,同时审查执结了一批涉知识产权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一审

二审

再审(含申诉)

新收

审结

新收

审结

新收

审结

民事

28276

25549

1708

1563

72

81

刑事

257

277

18

19

1

1

行政

28

24

10

10

1

2

合计

28561

25850

1736

1592

74

84


    一、从案件数量来看,民事、行政案件收案量持续增长,刑事案件收案量呈下降趋势。

    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收案量从2014年的13796件上升至2018年的28276件,年均增长率达19.71%,2018年同比上升27.37%。这充分说明整个社会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需求日益增长,民事司法保护已成为知识产权保护最为重要的渠道。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收案量从2014年的5件上升至2018年的28件,年均增长率达53.83%。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收案量与去年持平,但从近五年情况看,案件数量整体呈下降趋势,知识产权犯罪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二、从民事案件类型看,著作权案件占比最大,特许经营和专利权案件同比升幅最高;从刑事案件类型看,涉商标类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占绝对多数;从行政案件类型看,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主要集中为涉商标及专利两类。

    在新收的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中,著作权案件17004件,占比60.14%,同比上升22.66%;商标权案件5186件,占比18.34%,同比上升12.47%;专利权案件4955件,占比17.52%,同比上升79.53%;不正当竞争及垄断案件315件,占比1.11%,同比下降20.25%;特许经营案件514件,占比1.82%,同比上升83.57%;技术合同案件173件,占比0.61%,同比上升20.14%;其他知识产权案件129件,占比0.46%。

    在新收的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93件,占比36.19%;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106件,占比41.25%;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40件,占比15.56%;侵犯著作权罪案件18件,占比7%。生效被告人498人,其中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46人,占9.24%;不满3年有期徒刑84人,占16.87%;拘役4人;管制、缓刑、单处罚金及免刑364人,占73.09%。

    在新收的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中,商标权案件15件,专利权案件11件,分别占比53.57%和39.29%。另受理著作权案件和不正当竞争案件各1件。在审结的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中,原告撤诉9件,驳回诉讼请求17件,确认被诉行政行为违法2件。

    三、从专利民事案件类型看,三类专利案件数量均大幅提升。

    在新收的4955件一审专利民事案件中,发明专利案件443件,占比8.94%,同比上升62.87%;实用新型专利案件1252件,占比25.27%,同比上升80.66%;外观设计专利案件3260件,占比65.79%,同比上升93.70%。

    四、从地区分布看,案件主要集中在杭州、宁波等经济较发达地区。

    杭州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4164件,占全省收案总数的一半。其次为宁波法院、金华法院,分别新收案件3447件、3133件。收案数量最少的三个地区为舟山、丽水、衢州。造成地区收案不均衡的原因,一方面是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与地区经济发达程度和市场交易活跃程度有关;另一方面,2017年9月以来,杭州、宁波两个知识产权法庭开始集中审理专利技术类案件和大标的案件,更加剧了案件地区分布不平衡的现象。

    2018年,杭州知识产权法庭跨地区受理专利技术类一审案件996件,占新收案件总量的7.03%;宁波知识产权法庭跨地区受理专利技术类一审案件837件,占新收案件总量的24.28%。

    各地区法院近三年的一审案件收案数的对比情况显示,杭州、嘉兴、金华逐年上升,台州则呈逐年下降趋势,衢州、舟山、丽水均在2017年有较大增长而在2018年又回落,杭州、宁波、绍兴在2018年的增幅较明显。

    五、从涉外因素看,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案件呈总体上升态势。

    2018年新收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038件,审结1440件,虽然较上一年有所下滑,但总体呈上升态势。其中,涉港澳台案件数量453件。在涉外案件中,涉美案件最多,共287件,其次为涉韩案件,共82件。从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类型看,商标权案件766件,占比73.80%;著作权案件224件,占比21.58%;专利权案件39件,占比3.76%;此外还新收涉外不正当竞争及其他案件共9件。从权利主体看,绝大多数案件系外方当事人起诉国内当事人,仅有2起案件系国内当事人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在审结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中,共337件以判决形式结案。其中,外方当事人起诉国内当事人胜诉的案件有318件,占比94.93%;在国内当事人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2起案件中,生效判决支持或部分支持了原告的诉请。

    六、从涉网因素看,涉网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有大幅度提升。

    2018年新收和审结涉网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5625件、13227件,分别是上年的2.6倍、2.4倍。在新收的涉网案件中,著作权案件数量最多,共8619件,占涉网案件总数的55.16%,其中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5128件,占涉网著作权案件的59.50%;从涉网案件在各类案件的比重来看,涉网专利权案件占比最高,共3196件,占专利案件总数的64.50%,其次是涉网商标权案件,共3220件,占商标案件总数的62.09%。

    七、从诉源治理情况看,进入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处理的案件数量持续增长。

    2018年全省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调撤率达73.02%。各地法院充分运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立案前进入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处理的案件总量为3820件,同比增长76.69%,其中调解成功的案件数量为1018件,调解成功率为26.65%。立案后进入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处理的案件总量为7863件,同比增长18.6%,其中调解成功的案件数量为3418件,调解成功率为43.47%。

    八、从当事人诉请赔偿额情况看,一审高标的额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增长迅速。

    2018年一审诉请500万元以上的案件数为144件,同比增长35.85%,一审诉请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数为74件,同比增长48%。在以判决形式审结的案件中,共有30件案件判赔额超过100万元,其中最高判赔额为3522万元。

    九、从案件临时措施采取情况看,申请得到支持的比例较高,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及时性和便利性得以发挥。

    2018年申请诉前知识产权临时措施的案件共77件,同比增长2.67%。其中申请诉前证据保全的案件70件,67件得到支持;申请诉前行为保全的案件2件,2件得到支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案件5件,3件得到支持。支持申请诉前临时措施与侵权诉讼案最终侵权定性一致的共72件。

    申请诉中知识产权临时措施的案件共1241件,同比下降24.83%。其中申请诉中证据保全的案件135件,93件得到支持;申请诉中行为保全的案件2件,2件得到支持;申请诉中财产保全的案件1104件,915件得到支持。支持申请诉中临时措施与侵权诉讼案最终侵权定性一致的共1010件。

    十、从审判质效数据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在案量激增的情况下,除一、二审结案率较上一年有所下滑外,其他质效指标均呈平稳态势。

    2018年全省知识产权案件一审结案率90.36%,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8.15%;二审结案率94.49%,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5.26%。平均一审审理周期为95.17天,平均二审审理周期为57.29天。以案由划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中著作权纠纷的审理周期最短。

    2018年全省知识产权一审案件自动履行率为65.26%,较整体民事案件高5.58个百分点,服判息诉率为92.02%。上诉率为6.69%,二审案件发改率为5.76%,瑕疵发改率为1.10%,发改率较全省整体低5.92个百分点,瑕疵发改率较全省整体低1.61个百分点,呈现出“调撤率高、履行率高、发改率低”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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