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成果

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上诉案件调研报告(下)

时间:2019-12-06 09:12:27 阅读

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上诉案件调研报告(下)

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 吕甲木、乐柯南、沈燕*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知产力

三、全国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数据分析

(一)全国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统计表


(二)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递增率


从上图可以看出,全国地方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017年相当于2016年递增63.65%,2018年相对于2017年递增26.84%;广东法院2018年相对于2017年递增39.55%;北京法院2017年相对于2016年递增49.25%;浙江法院2017年相对于2016年递增19.16%,2018年相对于2017年递增27.37%;江苏法院2017年相对于2016年递增10.98%,2018年相对于2017年递增43.20%;上海法院2017年相对于2016年递增43.98%,2018年相对于2017年递增49.77%。通过对上述数据进行平均,其平均增长率为37.38%。

(三)专利民事一审案件递增率



从上表可以看出,全国地方法院受理的专利民事一审案件2017年相当于2016年递增7.82%,2017年相当于2016年递增27.23%;广东法院2017年相当于2016年递增45.97%,2018年相对于2017年递增-6.17%;浙江法院2017年相当于2016年递增18.17%,2018年相当于2017年递增45.56%;江苏法院2017年相当于2016年递增27.83%,2018年相当于2017年递增22.61%;上海法院2017年相当于2016年递增-17.71%,2018年相当于2017年递增31.61%;北京法院2017年相当于2016年递增-41.18%。通过对上述数据进行平均,其平均增长率为14.7%。

(四)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上诉率


通过上表可以分析看出,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平均上诉率为11.25%。

(五)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和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上诉率和递增率



通过上表分析可以看出,北京法院知识产权行政授权确权一审案件,2017年相对于2016年递增37.78%,二审案件递增-9.1%。

(六)发明、实用新型民事案件在专利民事案件中的比例


通过上表分析可以看出,发明、实用新型民事案件在专利民事案件中的平均占比约为39.25%。

(七)全国技术类知识产权二审案件数量预测

1.从案件递增率而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全国地方、广东、北京、浙江、江苏、上海的每年平均递增率约为37.78%,故2019年全国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估计在39万件专利一审民事案件的递增率为14.7%,故2019年全国专利一审民事案件估计为25234件。

2.从发明、实用新型民事案件在专利民事案件中的平均占比约为39.25%来看,2019年全国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一审民事案件约为9904件。

3.根据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平均上诉率11.25%来看,全国专利二审民事案件约为2839件,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二审民事案件为1114件。

4. 在北京法院的知识产权行政授权确权案件中,一审专利行政案件基本为1000件左右,二审专利行政案件估计在250件左右。

5.预测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受理的技术类二审案件约为1364件,当然技术类案件审理难度大。

四、知识产权上诉审理机制的未来展望

(一)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主要难点

1.被诉侵权产品移交、勘验难

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基本上需要对被诉侵权产品进行现场勘验,以确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权利人主张的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而被诉侵权产品经过一审法院勘验后,一般保存在一审法院;而对于体积巨大、移动不便的被诉侵权产品,有可能封存在当事人控制的场所。如果上诉审中,当事人对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存在争议,则审理上诉案件的法官需要召集双方当事人对被诉侵权产品进行勘验,而对于体积巨大、移动不便的被诉侵权产品,就需要到现场进行勘验或通过网络技术远程勘验。这样,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法官出差频率就更高了。

2.优秀知识产权法官选调难

对于法官而言,能成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估计是每一个法官的理想和追求。但对于那些地方上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知识产权法官而言,不得不考虑子女就学、配偶工作、父母赡养、北京住房等现实问题。因此,最高人民法院能够选调足够数量的法官到北京工作不会有困难,但选调的法官是否就是地方上最优秀的知识产权法官实难肯定。

3.当事人参与诉讼难

众所周知,我国幅员辽阔,而知识产权一审案件数量前5位中除了北京以外,就是珠三角的广东和长三角的浙江、上海、江苏。因此,上诉案件集中到北京后,广东、浙江、上海、江苏的当事人就需要到北京去开庭,显然增加了当事人的讼累,与民事诉讼的方便诉讼原则相悖。当然,对于一些简单的案件,可以通过移动互联技术进行远程网络庭审。

(二)类似程序——死刑复核

2007年1月1日开始,最高法院把下放给地方高级法院的死刑复核权收回最高法院,从全国各地选调刑事法官进京,组成了全世界最大的刑庭。到现在为止,最高法院刑一到刑五员额法官人数为137人。死刑案件数量是国家秘密,无从得知,但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复核的,需要讯问被告人。因此,死刑复核案件,除了视频讯问外,基本上法官是需要到地方的看守所去会见被告人,借用地方法院法庭巡回开庭或在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开庭

(三)知识产权上诉审理机制的未来展望

1.除了在北京本部开庭,通过移动互联技术进行远程庭审外,对于被侵权产品移送不便的案件,估计会借用地方法院法庭巡回开庭或在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开庭。

2.对于知识产权民事侵权和行政案件均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尚未审理的,估计会由同一个合议庭合并审理。

3.三年以后,有可能将知识产权法庭改组为知识产权高级法院;如果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较多,则可能会借用最高法院巡回法庭的场所,在珠三角、长三角设立派出法庭,否则设立派出法庭的可能性较小。

4.由于涉及到复杂的侦查、检察、审判机制运作和法理、域外经验支撑,未来的知识产权高级法院估计不会将刑事案件纳入,不会实现“三合一”。

5.由于我国外观设计、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民事、行政二审案件数量庞大,所以未来的知识产权高级法院如果不在地方设立派出法庭,则案件的受理范围仅限于目前的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